古时候,职官分为若干等级,都称为“品”。汉朝时期,根据禄石的多少定官位的高低,例如九卿是中二千石,刺史、太守等是二千石,县令是六百到一千石,禄石不同,月俸收入也就不同。
曹魏时期把职官分为九品,一品当然是最高的,而九品职官最低,之后各个朝代基本因之,只是有的划分更细一些。
隋唐时九品以内的职官称为流内,九品以外的称为流外。把有职务的官称为职事官,没有职务的称为散官。散官也有品级,作为标志官员身份级别的称号,称为“阶”,通称为阶官。以后各代都有阶官,只是名称和品级不尽相同而已。
唐宋时,一个人的阶官品级和他担任的职事官品级不一定相同,阶官高于职事官,则在职事官上加“行”字;阶官低于职事官,则在职事官上加“守”字;阶官比职事官低二品,则加“试”字。
明清两代,九品各分正从,共十八级,清代把不列入九品之内的官称为未入流。
从唐代开始,采取了前代某些散官官号略加补充作为酬赏军功的勋号,称为“勋”,通称为勋官。勋官也分级,如唐代有上柱国、柱国、上护军、护军、上轻车都尉、轻车都尉、上骑都尉、骑都尉、骁骑尉、飞骑尉、云骑尉、武骑尉等十二级。
明代文官也有勋号,清代勋和爵就合而为一了。
我国古代都有封爵制度。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。汉代只有王侯两等,汉初可以封异姓王,后来封王只限于皇帝同姓。三国以后,历代封爵制度虽然不尽相同,但是,同姓封王基本一致,异姓除少数例外,一般只封为公侯伯子男。
古人提到官名时,有时喜欢袭用前代旧称。例如中央的六部,和《周礼》所载的六官大致相当:吏部相当于天官大宰(冢宰),户部相当于地官大司徒,礼部相当于春官大宗伯,兵部相当于夏官大司马,刑部相当于秋官大司寇,工部相当于冬官大司空。于是古人就常以《周礼》六官的名称作为六部尚书的代称。如吏部尚书称为冢宰,户部尚书称为大司徒,礼部尚书称为大宗伯等等。(清代的户部掌漕粮田赋,因此户部尚书沿用汉代的名称,又称为大司农)。
了解到这种情况,在读古文时,就可以避免对古代官名产生误解。例如柳宗元《永州韦使君新堂记》文中最后一句话:“编以二千石楷法”。这里二千石是袭用汉代郡国守相的称呼,其实是指当时州的行政长官刺史说的,意思是说:编写出来作为刺史的楷模。
又如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中屡次提到太守,最后说:“太守谓谁?庐陵欧阳修也。”实际上,宋代并没有太守,欧阳修当时知滁州事,即滁州的知州,太守是沿用汉唐州郡行政长官的旧称。